为确保本会开展工作的需要,合理收取会费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本会会费收取本着取之有度用之得当的原则,根据为会员服务和开展正常工作维持正常运转等需要而确定。 本着勤俭节约、节俭办会的原则,认真收好、管好、用好会费,按照《南昌市都昌商会章程》规定的使用范围,实行费会专项管理。会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收费标准(上不封) 1、 会长单位: 50000元 2、 常务副会长单位: 30000元 3、 副会长单位: 10000元 4、 理事单位: 2000元 5、 单位会员: 800元 二、 缴费办法 1、会费从入会或担任职务的当年开始缴纳。每年1月份开始为会费缴 纳时间,会员应自觉主动缴纳会费。 2、会费缴纳可转账至南昌市都昌商会,开户行:建设银行南昌沿江路分理处,帐号:36001051100052503029,到商会办公室或开会现场缴纳。 3、欢迎会员单位多赞助商会、支持商会,数额不限,个人多交或捐赠经费,均列入会费收入。届时,将向全体会员大会通报缴费及捐赠情况。 4、因特殊情况交纳会费确有困难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可酌情给予分期缴纳或缓交。 5、会员无正当理由不交纳会费,经书面催缴通知后,仍不交纳的,可视为自动退会。 三、财务管理制度 1、商会执行立核算、自收自支的财务管理方法 2、商会的各项收入必须全部入账,不得挪用和建账外账 (包括会费收 入,会员、乡友及社会的赞助、捐赠等)。 3、所有收费都需要开具政府职能部门的监制,并加盖都昌商会印章的正式收据。 4、建立健全财务制度。按规定配备专职或兼职会计、出纳各名,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要根据《国家会计法》和会计人员职权条例的规定,正确核算和监督收支的执行,认真做好会计核算,及时记账、报账、算账,做好各类会计凭证的立卷、归档,长期要妥善保管。 5、商会建立监管制度委员会,坚持支出审批和监管分离,严格财务制度,严格财经纪律,严格审批把关,各项支出要有合法凭证,报销手续健全,经办、复核、审批签名。 6、日常费用500元以下开支,秘书长审批,500元以上开支会长审批,重大活动费用安排和重大支出需经会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 7、商会收支情况每半年向理事会通报,每年向会员大会报告,属满必须进行财务审计,并按规定,每年向市工商联填报年度经费收支表,接受主营部门审核监督。 四、商会会费使用范围 1、商会日常行政开支及购置办公用品,印发刊物资料等费用 2、办公场所房租水电费用 3、通讯、联络、宣传、媒介等费用 4、对外交往接待费用 5、各类会务、会议费用 6、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等支出 7、其他合理开支。 五、本办法自2018年6月22人第二届一次会员大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南昌市都昌商会 二0一八年六月二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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