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视角 · 江西P2P平台期待监管
福润德财富 董事长 秦任鲜
关于3000万的注册资本金门槛。现在平台大小规模不,业务发展方向不同,产品各异,刀切的做法不适合市场也效率不高,很难用个注册资本金额去衡量个平台。另外,P2P平台的投资者是小众、微众群体,应该侧重如何鼓励金融服务创新与保护投资者权益间找平衡。分类监管,强化行业自律,才是监管层和我们从业者要关注的内容。
从出问题的平台来分析,大多数平台的注册资金并非小额,监管应该放在平台股东、风控及系统开发等方面机制的审查、备案上。P2P是纯中介平台,平台实际控制人和股东的从业背景非常重要,平台实际经营决策人员定要有行业的从业经验,要对金融行业有了解和认知,要专注从事P2P事业。股东的从业背景可放宽,但持股高比例有控制。平台要有风控团队并且要有丰富行业从业经验,根据岗位适当设置从业经验年限。总监别要具有10年以上风控经验,核心团队不低于3年风控从业经验。平台要有自己的系统研发团队、律师团队和资产管理团队并且研发系统要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和相关权。同时建立企业高管档案和平台业务在监管部门备案及报备制。
关于P2P的资金托管方(包括商业银行或经过认证的三方支付)。平台不设资金池,但如果资金托管方出现了问题,平台照样保不住,所以对资金托管方监管和要求非常重要。不应当完全禁止三方支付参与资金托管,但需要有定资质和实力的公司才能涉足,监管层要限定并对P2P资金要有严格的管理要求。至于银行为资金托管方,也存在现实问题,由于银行是谈判的主导方,大的平台可以谈条件,小的平台只能被鱼肉甚至被抛弃,监管层要对银行出台P2P托管资金的规范要求。另方面,各家平台的经营定位和风控能力差异甚大,旦与金融机构合作,就不是资金托管这么简单了。当下已经同银行合作的平台,看中的是金融机构的背书效应,仅仅个品背书而已。
在我国金融市场利率没有完全市场化的今天,P2P的出现弥补了金融系统覆盖不到的利差空间,是传统金融和银行的补充,确实起到了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作用,它的崛起和发展存在着合理性和必然性,所以,我们对其发展也应持有包容的态度。从本质上看,要搞清楚P2P到底是金融中介还是其他的金融创新还就是金融,它的逻辑和风险点在哪里,只有先对P2P进行定义和定性,监管才有逻辑和效果。由于P2P平台的交易和数据都在网上,所以对其监管要有创新,要加数据化、互联网化。